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2013臺北教育大學文學獎得獎名單公告

2013臺北教育大學文學獎
得獎篇名及名次
新詩組

特優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臺北,嗶咖
白飛凡
語創碩一
特優

優選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十二年國叫
方維賢
教育政策與管理所二年級
優選
在這個末日的年代
蕭上晏
語創碩二
優選
光來
鍾函妏
語創一甲
優選

佳作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Dear,我想和妳說
吳佳駿
語創一甲
佳作
咖哩色的邀請函
林恕全
語創碩四
佳作
鬼針草
邱貞瑛
數資一甲
佳作
關於雪,還有睡意滿溢的情人
趙文豪
語創碩三
佳作
無常
張家嘉
語創一甲
佳作




極短篇

特優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母親喜歡花
范巧珍
語創四甲
特優


優選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生病
方維賢
教育政策與管理所二年級
優選
習慣
蔡伃婷
語創一乙
優選
司機,請到大陳島
黃隆秀
語創四甲
優選

佳作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鐵面將軍
江綉慧
語創暑碩一
佳作
尋找
陳亮文
語創碩二
佳作
只有一端
陳俐安
教育四甲
佳作
暴動
陳維宣
語創碩一
佳作



散文組

特優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李彥佐
自一甲
特優

優選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南洋叢語
林恕全
語碩四
優選
三個蛋黃
徐敏珊
特二甲
優選

佳作
篇名
姓名
班級
獎次
張瑜
語創四甲
佳作
離樹
范巧珍
語創四甲
佳作

評審委員:
新詩組:顧蕙倩、林德俊、羅任玲
散文組:李進文、方梓、德亮

極短篇組:吳鈞堯、李志薔、凌明玉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2013臺北教育大學文學獎徵文開始~

2013臺北教育大學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 宗旨:提倡本校文學創作風氣,培養文學創作人才。

二、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三、 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各系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班及進修班別)。
(二)徵文組別:每人每組限投一篇,共分三組、每組作品篇(字)數規定如下:
    1.新詩組:一首三十行以內。
    2.散文組:一篇字數四千字以內。
     3.極短篇組:一篇字數一千兩百字以內。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2月13日中午12時整。
(四)收件方式:電子檔及紙本均需繳交。
     1.收件地點:語文與創作學系辦公室(行政大樓3樓308室)。
     2.收件信箱:lcwword@gmail.com。
(五)投稿方式
     1.稿件形式:請用word編寫,以12號字、新細體字體A4直式橫書,並將稿件編列頁                  碼。
     2.紙本一式影印三份,作品首頁附上報名表,每參加一組填寫一份。電子檔案名稱請    以「組別_姓名_作品名」(例如:新詩組_王小明_海),投稿至收件信箱,並於信件主旨註明:「NTUE文學獎_組別_姓名」。
     3.稿件若不符合上述投稿格式及徵文辦法者,一律不予接受。
     4.報名表與簡章可至NTUE文學獎網站下載。(http://ntueliterature.blogspot.tw/)

四、注意事項:
(一)作品須未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且不得抄襲或一稿數投。若有上述情況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並公佈其姓名。
(二)每人可同時投稿各組,但每組限投一篇。
(三)請自留底稿,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四)決審會議時間:102年12月下旬(詳細時間屆時公告於本系網站及NTUE文學獎網站)
(五)各組得獎作品不另支稿費。
(六)不得在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文字。
(七)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如公佈上網、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的權利。

五、 獎勵辦法: 
(一)新詩組:特優1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3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散文組:特優1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1,500元,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三)極短篇組:特優1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3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六、 評審辦法:
(一)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負責檢視來稿資格及協調評審工作。
(二)決審:聘請校內外著名學者、專家為評審,決審會議後公佈得獎結果。
     1.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當決審評審認為入圍作品未臻理想時,該獎項名次得從缺。
     2.決審成績公佈後,擇期公開頒獎。
     3.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其他未盡事宜,得    由委員會開會決定,另行公告。
     4.對於活動辦法有疑問者,請洽語文與創作學系辦公室林助教(02-27321104分機                 62234)

※徵文辦法(含報名表)由此下載